快件货物运输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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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办理托运流程
快件安全检查(合格)—— 填写《 托运申请单 》—— 称重计费 —— 缴费 —— 取回凭证
 
 快件货物托运须知
一 托运人必须准确清晰填写快件货物托运申请单,如实申报货物内容,因不实填写而发生一切问题由托运人负完全责任。 
二 严禁托运易燃、易爆、易污染、易腐蚀及法律法规禁运物品,托运人匿报货物名称或夹带违禁物品,发现后送有关部门处理,相关责任由托
   运人承担,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托运人责任。 
三 快件的包装必须完整牢固,易破易碎物品应提出声明,并自行妥善处理好内外包装。 
四 托运的物品必须包装严密、捆扎牢固,外包装不得破损,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恕不受理托运。快件货物的单件体积一般不超过0.4立方米,单件
   重量一般不超过60公斤 。如超重量或超体积,加收50%的运费,或不予受理托运。 
五 计费重量以 1 公斤为单位,尾数不足 1 公斤 4 舍 5 入。轻泡物品按 0.003 立方米(外廓 30CM * 10CM * 10CM )折合 1 公斤 。 
六 如因车辆停班,交通堵塞或车辆无法容纳本快件等因素,导致快件不能在当班车或当天发出的,本站将自行安排顺延班次发出,不再另行通
   知。 
七 托运人请自行通知收件人凭预先约定的提领凭证(原件),及时到终点站领取快件。 
八 快件到达终点站后,终点站可免费保管一天,超时提领将收取保管费; 超过 30 天提货人未提领快件的,由终点站自行处理。 
九 商务事故处理: 
1 承运人对货物的件数和包装完好负责,不负内容责任,如货物内容发生变质、失效、损耗等,本站不作损坏和灭失处理,交接之后出现的任何
  情况,不负任何赔偿责任。
2 本站仅对快件货物运输负责,任何情况下,对托运的快件所产生的收益、利润、实际用途和特殊价值等损失不负任何关联责任和经济赔偿。
3 凡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或意外,本站不负赔偿责任:
( 1 )不可抗力、战争、自然灾害等;
( 2 )托运人违反国家规定,快件被有关部门查扣、弃置或作其他处理;
( 3 )收件人逾期提取或拒不提取快件造成的损失。
4 任何索赔要求必须自快件托运之日起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5 发生商务事故造成快件灭失的,已办理保险(价)的快件按有关规定赔偿。没有办理保险(价)的,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运费金额的5倍。
6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。
 
 如何填写《快件货物运输托运申请单》
 起运站:广州天河汽车客运站  到达站        市(县)        车站
 快件名称:  共     件  是否贵重物品     是□ / 否□
 收件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
 提取凭证: 收件人身份证以及:□本托运单 / □本托运单传真 / □无须其它凭证

 1、托运人已明了天河站《快件货物托运须知》的全部条款。
 2、托运人对所填内容负责,保证物品中没有夹带本站禁止托运的物品。
 3、运费不含保险费,如发生商务事故按交通部《汽车旅客运输规则》办理。

 托运人(签名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
 托运人身份证号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保险金额¥     元       受理人:
 

 收费项目及标准

 
公路快件收费标准(以重量为依据):

规格
(重量)

价格(元 / 件)

50千米
以内

51-100
千米

101-200
千米

201-300
千米

301-450
千米

451-600
千米

601千米
及以上

10 千克内

25

28

32

35

40

50

60

11-20 千克

30

32

35

40

45

55

65

21-30 千克

35

40

45

50

60

70

80

31-40 千克

45

50

55

60

75

85

100

41-50 千克

55

60

70

85

95

105

130

51-60 千克

65

70

85

100

115

130

150

60 千克以上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 
公路快件收费标准(以体积为依据):

规格(体积)

价格(元 / 件)

50千米
以内

51-100
千米

101-200
千米

201-300
千米

301-450
千米

451-600
千米

601千米
及以上

30*30*30(cm)

20

22

25

30

38

45

60

40*30*30(cm)

22

25

28

35

42

48

65

50*40*40(cm)

25

28

32

40

48

55

70

60*50*50(cm)

28

35

42

45

55

68

80

70*60*60(cm)

35

45

55

65

75

95

100

80*70*70(cm)

50

65

75

90

105

125

140

90*80*80
(cm)及以上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面议

 
公路快件收费标准(以运价费率为依据):

运程

运价费率(元/百千克.千米)

基本价(10千克以内)

50千米以内

1.80

25 元

51-100千米

1.30

28 元

101-200千米

1.00

32 元

201-300千米

0.65

35 元

301-450千米

0.50

40 元

451-600千米

0.40

50 元

601千米及以上

0.30

60 元

 
 如何办理快件货物保险业务
一、 承保流程
承保条例:
(1) 承保责任:中国人民保险公司《国内水路、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》
综合险的规定,凡购买保险的托运货物,保险公司负以下赔偿责任:
1.被保险的托运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、雷电、海啸、地震、洪水自然火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、倾覆、坠落、火踪、或由于失火、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。
2.在装货、卸货或转载时,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。
3.因受震动、碰撞、挤压而造成的破碎、弯曲、凹瘪、折断、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。
4.寄件人购买保险时,先在《托运单》上填写保险金额,后由本站快件货物快运中心代保险公司计收保险费,并在《托运单》上加盖保险公司承保受理印章,保险即时生效。
5.寄件人应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购买保险,超过实际价值部分保险无效
6.如单件托运货物保险金额超过5万元,或单票货物保险金额超过30万元的, 需由本站快件货物快运中心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方能承保。
7.货物原则上应按其实际价值足额投保,不足额投保的货物如发生保险责任将按照比例进行摊赔。例如:一件货物其实际价值为1000元,但投保人只给该件货物投保了500元,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,货物发生损失假设为500元,此时保险公司将赔付给被保险人:(500/1000)X500元。
(2) 除外责任: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,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:
l 、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。
2 、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,以及包装不善。
3 、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。
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。
二、 实际操作:
(1) 费率3% ,保费计算:费率 X 保险金额
(2) 托运单 - 承保受理章
(3) 托运货物汇总清单 ( 每天传真给保险公司 )
三、 理赔流程:
(1) 出险通知书(500元以下)——传真给保险公司(保险公司认可后传真回贵单位)
(2) 单证收集:
1.提供保险凭证 ( 即已购买保险的《托运单》 )
2.提供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;
3.出险通知书 ( 签名盖章 ) :
(3) 垫付——填写赔款收据 ( 个人签名;公司盖章:—— 向保险公司索赔 ) 如赔偿金额超过500元,被保险人则需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(外地被保险人可委托他人凭有效证件办理)。具体办理手续除上述3项外,还须提供以下单证:
1 、所托运货物的有关发票或货价证明;
2 、收件人对托运货物损失情况的书面报告;
3 、如经委托寄达地保险公司查勘的,须提供该保险公司的查勘检验证明和货物损坏照片。